大啖美食明信片 2022-10-18 樂遊竹圍漁港 活動規則-明信片 1. 領取方法:於10/22、10/23、10/29、10/30、11//05、11/06每週末活動開始時發放,每人每次限領一張,換完為止。 2. 集點及抽獎辦法: (1) 於彩虹橋拍照(本人需入鏡)待服務台確認完成後,方可領取紀念品一份(每人限領一次) 3.前100名完成上述活動之民眾,可直接於服務台兌換活動大禮包及抽獎卷一張。 桃園市觀光局 樂遊桃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