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啖美食明信片

活動規則-明信片

1. 領取方法:於10/22、10/23、10/29、10/30、11//05、11/06每週末活動開始時發放,每人每次限領一張,換完為止。

2. 集點及抽獎辦法:

(1) 於彩虹橋拍照(本人需入鏡)待服務台確認完成後,方可領取紀念品一份(每人限領一次)

3.前100名完成上述活動之民眾,可直接於服務台兌換活動大禮包及抽獎卷一張。

Copyright All Reserved 2022樂遊竹圍漁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