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單位:大澤傳播有限公司、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
㇐、活動辦法
於「樂遊竹圍漁港」活動期間 111 年 10 月 22 日至 11 月 6 日止,參加現場活動或報名線上
活動,完成後即可兌換抽獎券 1 張,活動將於 111 年 11 月 6 日下午 4 點進行抽獎,得獎訊息將公
告於「桃園觀光導覽網」,得獎者於接獲通知後 14 天內提供完整領獎文件,每人僅有 1 次中獎機
會。
二、活動項目及兌換方式如下:
(㇐)完成大啖美食明信片集點: 10/22-11/6 每周末前 100 名完成者,至服務台領取兌換抽獎券
㇐張。(限量 600 份)
(二)參加生態導覽之民眾:於回程下車時領取兌換抽獎券㇐張。(限量 270 份)
(三)參加豬鼻子淨灘活動之民眾:於淨灘活動結束後至服務台領取兌換抽獎券㇐張。(限量 100
份)
三、獎項:(示意照片如後附)
(㇐)iPone 14 128GB 1 支
(二)Dyson SV18 無線輕量吸塵器 1 台
(三)晶工牌 24L 多功能氣炸烤箱 2 台
(四)大園區農會園農米 6 公斤 10 包
(五)大園區農會農好蓬萊麵 20 箱
四、領獎辦法:
(㇐) 抽獎日期 111 年 11 月 6 日下午 4 點抽出,得獎訊息將公告於活動網站,得獎者於接獲通知
後 14 天內提供完整領獎文件,否則視為自動棄權,每人僅有 1 次中獎機會。
(二) 此卷限於本次活動使用,恕不轉讓或買賣之不當使用方式。
(三) 此抽獎卷務必妥善保存,若流水編號模糊或無法辨識之情況,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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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活動獎品以實物為準(不挑色),獎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依中華民國稅法規
定,中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不論中獎金額,需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%機會中
獎稅後,使發予中獎獎項,執行單位皆會開立扣繳憑單。中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
人且中獎獎項價值逾新台幣$20,000 元(含)以上,中獎者需先負擔 10%機會中獎稅,中獎人
需準備身分證影本及機會中獎所得稅金額辦理領獎;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$1,000 元整,獎
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;中獎人若為未成年人,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
理人同意書。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,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,且不得異議。中獎
者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任何稅捐皆為中獎者之法定義務,概與主辦單位/執行單位無關。前述
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,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。
(六)主辦單位保留最終解釋權,並保留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。
(七)聯繫窗口:大澤傳播有限公司聯絡人: 曾翊庭、聯絡電話:0916-517736。
※獎項示意照片如下:
